按照教育部高教司([2016]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6〕2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申报和结题工作。
一、项目申报
1、立项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1 创新训练: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1.2 创业训练: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1.3 创业实践: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数量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我校2016年度可以申报国家项目50项、省级项目138项、校级项目不限项。其中国家级项目在2015年省级项目的基础上推荐。校级项目是省级项目的基础,暂不设经费支持。各学院具体推荐项目数详见附件1。
学校鼓励校企合作,企业可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校企合作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受限额限制。
3、申报要求及时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限学科专业均可申报。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等。
项目实行负责人制,负责人原则上以一、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仅限1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正在承担项目尚未提交结题报告的学生本次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所有项目必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为项目指导责任人,原则上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至少1名,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名(校内、企业各1名)。
请各学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排序,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接受单个项目资料。请各学院参考2015年省级项目(附件2)将推荐的国家级项目名称于4月30日前发送至glcsj@tlu.edu.cn。
省级和校级项目于5月27日前报《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请择优排序,以序号为准)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可在实践教学管理处网页上下载)电子版发送至glcsj@tl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逸夫楼426、428室。
二、项目结题
2015年以前立项的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已完成任务,请对照任务书,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也可在实践教学管理网页的文档下载中下载)》及相关成果等附件材料,1式2份交实践教学管理处,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如未完成任务,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6),申请撤项或延期。经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准予撤项或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项目负责人填报《事项变更申请表》日起计算)。
所有上述材料应由指导教师签署并提出审阅意见,由所在学院审核后, 于5月27日前统一报送实践教学管理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glcsj@tlu.edu.cn。符合结题条件的2015年项目本次也可以提出结题。
请各项目组收集、整理项目所产生的调研费、办公费、元器件采购费、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及其他相关的符合管理规定的票据,推进项目资助金额报账进度。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1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