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实验中心:
为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现开展实验室期中安全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27日-11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三、检查形式:
各部门自查整改与学校检查相结合。11月5日之前各实验室完成自查,11月10日前学校组织对重点部位专项检查;
四、具体要求:
以近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燃事件为警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1、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要求,全校各实验室均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实验室开展的安全教育、仪器设备操作、耗材使用动态及人员规范管理等信息。特别是高温、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和保养情况。
2、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各有关单位于11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的《实验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报实践教学管理处,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lcsj@tl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884221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院实8号关于开展2021-2022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