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赛作品质量代表创新创业项目水准,“作品入选年会”是学校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凡入选年会项目的负责人可直接认定创新创业校长奖学金一等奖。项目等同于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给予认定。
二、作品类型
推荐的作品应是“国创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同)成果。
1.学术论文。“国创计划”支持的正式发表的学生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改革成果项目。“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成果,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创业推介项目。“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具体推荐遴选要求详见《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
三、报送要求
1.截止日期:5月5日
2.报送方式:
分类填报推荐意见表(附件2-1学术论文、附件2-2改革成果项目、附件2-3创业推介项目)和其他材料。可电子版发送至glcsj@tlu.edu.cn。学校组织遴选后,择优向教育厅推荐3-5项。
四、其他事项
1.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晋升本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2023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2.年会将遴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3.入选年会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直接认定为本年度创新创业校长奖学金一等奖。项目等同于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给予认定(含指导教师和实际参与项目的学生)。
联系人:何自国 联系电话:5884221,18225628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