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实践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现组织2022-2023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学院(部)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及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对实验室安全设施、水电消防、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压力容器、机电设备等进行全面自查。
重点检查: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安全及维护情况;实验室人员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处置、环境卫生检查情况。
三、工作安排
请相关学院(部)于9月7日前完成本单位自查。实践教学管理处将于9月9日起,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现场复查,重点督查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的隐患整改及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
请学院(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2),纸质版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实践教学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glcsj@tlu.edu.cn。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首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实践教学管理处。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2年8月28日
附件3:2022年院实4号关于开展2022-2023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