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数据的时间统计范围:
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各学院(部、中心)需填报2021-2022学年数据报表:
(1)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2)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 (SJ4)
(3)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4)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上述各表模板见附件1,请各学院(部、中心)下载相应表格,并依照每个表的报表格式如实、准确填写。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填报(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前,必须要认真阅读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
(2)各单位2021年度报送的相关信息(附件3)可作为参考。可以根据本单位2021-2022学年的实验室(中心)、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修改(请用红色标注)。
(3)表中要求填报的实验室(中心)等相关信息(名称、编号等)要完整规范。
(4)请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安排负责心强的人员负责填报。填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指标体系和附件中的报表填报说明,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和质量。
4、其他:
(1)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邮箱,文件以学院(部、中心)名称命名;纸质材料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逸夫楼430)。
(2)电子、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前,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
联系人:张家年 联系电话:5884221 邮箱:glcsj@tlu.edu.cn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2年9月5日
附件4:2022年院实5号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铜陵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