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现开展教学实验室期中安全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采取各部门自查整改与学校检查相结合。4月28日前各教学实验室完成自查,学校将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本次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制度实施情况;
2、仪器设备使用台账管理情况;
3、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实验室视频监控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
5、检查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配备情况。
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教育部《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详见实践教学处网页常用下载中),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应及时向实践教学管理处报备。
五一期间请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的设备、水、电等使用管控,杜绝安全隐患。
本次自查结果需填写《实验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经学院(部)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人签字盖章后5月6日前送实践教学管理处(逸夫楼430),电子版扫描后发送glcsj@tlu.edu.cn邮箱。
联系人:张家年 逸夫楼 430 联系电话:5884221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