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通知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我校教学实验室期初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覆盖全校各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全面自查:各相关单位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铜陵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19〕 3号)要求,(详见实践教学管理处网页中常见下载),对实验室安全制度是否落实、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水电通风是否正常、及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通畅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2、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仪器设备在经历高温、高湿后安全运行情况;实验室水电安全情况;实验室人员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以及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本次检查以自查自改为主。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查情况填报《铜陵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送实践教学管理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需做出说明,并报实践教学管理处。纸质版请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lcsj@tlu.edu.cn。
2、请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再次调试,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新学期实践教学及时投入,并将设备检查调试情况形成台账记录。
3、各实验室负责人需对进入实验室操作的师生开展全面的安全教育,上好安全第一节课,并将安全教育记入台账。
联系人:张家年 联系电话:5884221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3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