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依据《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1]32号)文件,现启动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凡已立项、应结题而未结题验收的全部项目(含国家级、省级、校级),本次均应结题验收。2022-2023年度立项的省级或国家级,符合结题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仔细研读《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修订)》(https://sjglc.tlu.edu.cn/2022/0121/c3550a92490/page.htm)、
《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参考标准(试行)》(https://sjglc.tlu.edu.cn/2022/0121/c3556a92488/page.psp)等规定,相关资料可以查询实践教学管理处网页。
2、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等要求,在线提交完整的项目材料。结题的材料需符合 《铜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1]32号)要求。
3、本次结题材料提交、审核、评审均采用线上系统操作。操作手册见实践教学管理处网页“服务指南”中的“创新创业综合管理平台大创项目申报与管理操作手册”(https://sjglc.tlu.edu.cn/2021/0702/c3552a92486/page.htm)。学生、指导教师、各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员可在校内直接登陆或在校外通过正常的VPN通道登陆。
(1)项目负责人登陆实践教学管理处网页的“快速链接---创新创业教育云平台”(http://10.20.22.11),在线完善项目全过程管理资料,如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等,提交结题申请,上传支撑材料;
(2)指导教师登录系统签署审核意见;
(3)归口管理单位管理员负责审核。在线审核准予通过的,系统将自动提交结题资料至创新创业学院(无需纸质)。
4、省级、国家级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在线评审,项目负责人可在系统中及时了解评审状态。合格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题证书。逾期不能完成建设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或终止。如有变更的(含延期),请提交变更申请(实践教学管理处网页的“常用下载”中下载),待批准后生效。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5、校级项目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提交校级项目结题统计表(附件)。
三、结题时间安排
1、所有申请结题资料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2、各归口管理部门填报的校级项目结题统计表(附件)于2023年11月10日前,电子版发创新创业学院邮箱(glcsj@tlu.edu.cn),纸质材料盖章交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备案。
3、项目结题材料不接受除系统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报送。
联系人:何老师 黄老师 0562-5884221 逸夫楼424室
2023年院创1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