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为扎实做好新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期初实验室开放和运行准备工作。各相关院(部)要认真排查所辖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等情况,科学有序做好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检修维保工作,确保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和使用安全。
二、做好实验室场所消防安全与检查。各相关院(部)要认真检查实验室内和楼道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配备并处于有效期内,走廊、疏散楼道等是否有设备杂物堵塞影响应急疏散。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各相关院(部)要强化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实验安全意识。实验室各类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需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指导学生掌握各类实验的安全操作规范。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相关院(部)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的要求,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各相关院(部)《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将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各相关院(部)实验室开展期初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风险隐患点。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84221,邮箱:glcsj@tlu.edu.cn。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4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