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79号),学校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全校所有教学、科研用实验室、实训室。
2、数据统计时间节点: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填报内容
本年度我校须填报7个报表,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最终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1)。
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见附件,相关文件可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或实践教学管理处网页中下载。
三、任务分解和提报时间
报表名称 | 牵头部门 | 提报时间 | 协助单位 |
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9月1日 | 实践教学管理处 科研处 |
基表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9月1日 | ||
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 | 科研处 | 9月5日 | 各科研平台 |
实践教学管理处 | 9月5日 | 二级学院(部) | |
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 | 科研处 | 9月5日 | 各科研平台 |
实践教学管理处 | 9月5日 | 二级学院(部) | |
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科研处 | 9月5日 | 各科研平台 |
实践教学管理处 | 9月5日 | 各实验中心 | |
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科研处 | 9月5日 | 各科研平台 |
实践教学管理处 | 9月5日 | 二级学院(部) | |
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财务处 | 9月1日 | 实践教学管理处科研处 |
综表1: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 实践教学管理处 | 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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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要求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为保证数据准确性、有效性、连续性,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填报的数据应与学校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高基表)相符合。
2、9月1日前,国资处填报基表1和基表2,电子版发送实践教学管理处。
3、9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填报基表3、基表4、基表5、基表6,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打包以院部名命名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邮箱(glcsj@tlu.edu.cn),纸质报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后,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逸夫楼424)。原则上只填报教学实验室统计数据。
3、9月5日前,科研处将汇总、审核后的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科研处组织各科研平台填报科研实验室数据,避免重复填报。
4、9月12日开始,实践教学管理处将会同发规处等部门,对全校数据进行汇总、审核、校验,形成上传文件。
5、上年度的教学实验室报表数据,实践教学管理处将从邮箱另行发送,以供参考。请填报人进行对比核查,对差异性较大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同时做好原始台账的归档工作,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实践教学管理处(逸夫楼430) 张家年 5884221 glcsj@tlu.edu.cn
2025年院实6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pdf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