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实验中心:
为确保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总体工作安排,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每学期组织三期常规检查,现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结合本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本次重点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安全及维护、实验室人员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安全通道、实验室安全教育等相关台账情况。另外,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附件1)文件,所有教学实验室需填报教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备案表(附件2)。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重点部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请各相关院部5月11日前完成自查,并填写《实验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院部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5月13日前送实践教学管理处(逸夫楼430),电子版扫描后发送glcsj@tlu.edu.cn邮箱。
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检。不符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应立整立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交至实践教学管理处。
联系人:张家年 逸夫楼430室 联系电话:5884221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4年5月6日
2024年院实4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期中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