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管控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6-04-17点击:10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从源头上管控危险化学品,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运行,根据《铜陵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院办2024〕38号)、《铜陵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院办2024〕43号)和《铜陵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院办2024〕53号),我校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实行申购审批及统一采购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从即日起,各类危险化学品在采购前,申购单位必须规范填《铜陵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表》(见附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 然后报安全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申购审批表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最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集中采购。

为避免临时随意采购,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每学年只能申请采购一次危险化学品,各学院在每年6月1日前,对下一学年拟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制定采购清单,填申购审批表,严格履行采购程序。确需临时零星采购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采购。严禁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虚假发票以逃避危险化学品采购监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请各申购单位遵照执行,共同做好我校危险化学品管控工作。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16日

  附件:铜陵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