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大学生创客空间入驻项目的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筛选优质入驻项目,结合《铜陵学院大学生创客空间管理办法》(院办〔2023〕27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创客空间入驻项目的评审,重点对“创客实验室/创业导师工作室”“创业孵化区/创业工位区”两类申报项目分别进行评审、排序,评审结果作为提供创客空间场地支持的核心依据。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原则,以项目质量为核心,结合创客空间实际容量,兼顾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科技含量、发展潜力及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契合度,确保评审过程规范、结果透明。
二、评审组织
由创新创业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两个评审小组,每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校内专家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一组负责创客实验室/创业导师工作室项目,一组负责创业孵化区/创业工位区项目。专家须具备创业指导、科技研发、市场运营、项目管控等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三、评审对象
1.创客实验室/创业导师工作室(申报主体为我校在职教师);
2.创业孵化区/创业工位区(申报主体为我校在读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团队,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
四、评审形式
采用“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两类项目分开评审,依次进行:
1.项目路演:每个项目路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由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演示PPT,重点介绍项目核心内容、技术优势、实施计划、市场前景等;
2.现场答辩:评审专家针对项目路演内容提问,项目团队(或申报教师)现场作答,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专家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入驻申请材料,结合项目路演和答辩情况,根据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五、评审标准(总分100分)
两类入驻申请项目分别采用相应的评审标准,具体如下:
(一)创客实验室/创业导师工作室评审标准
1.项目创新性(40分):项目技术含量、创新点,是否具备独特优势,是否符合前沿发展方向;
2.平台价值(30分):项目对创客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能否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服务,能否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3.师资与实施能力(20分):申报教师专业资质、相关领域实践经验,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4.佐证材料(10分):参赛获奖、专利、技术鉴定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及含金量。
(二)创业孵化区/创业工位区评审标准
1.创新性与科技含量(40分):项目核心创意、技术或模式创新,与同类项目相比的差异化优势,科技含量与科研成果的可转化性;
2.市场前景与可行性(30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分析合理,盈利模式清晰,实施计划可行,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
3.团队与指导力量(20分):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指导教师专业能力及对项目的指导力度;
4.佐证材料(10分):创业计划书完整性,参赛获奖、专利等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在校生家长确认函等材料齐全度。
六、评审流程与排序规则
1.分组评审:两个评审小组分别对“创客实验室/创业导师工作室”“创业孵化区/创业工位区”的申请入驻项目进行评审,两类项目单独打分、互不影响;
2.分数核算:每个项目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由专人负责统计、核对,确保分数准确;
3.分类排序:按照两类项目各自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集体商议确定排序;
4.结果确定:结合本年度创客空间的实际可利用场地数量,优先选取排序靠前的项目,确定入驻名单,评审结果在创新创业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七、其他说明
1.评审过程全程记录,所有评审材料、打分表留存归档,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申报项目若存在材料造假、答辩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审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本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评审情况补充调整。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