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6-06-09点击: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铜陵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院办〔2026〕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实习实训场所。

二、认定原则

1.实验室安全分级认定原则

根据《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1)和《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 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

2.实验室安全分类认定原则

参考《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3),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来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全校实验室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和其他类五类。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可依据风险等级最高的危险源类别来判定本实验室类别。

三、认定程序

1.实验室初步判定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实验场所危险源的辨识,初步判定本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并报本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确认

2.二级单位审核确认

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实验室进行危险源辨识,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进行初步认定,并将初步认定结果填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认定

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认定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对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作出最终认定。并组织开展风险等级标识的张贴、相关管理规定的落实等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管理。

四、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上述要求,严格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统计表》,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lcsj@tlu.edu.cn,纸质版经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信息楼305室,联系人:肖老师,电话:0562-5884221。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6月8日 

附件1 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docx

附件2 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docx

附件3 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docx

附件4 铜陵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统计表.xls